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3
来源:

各系、各部门、鹿泉实践中心:

    勤工助学是我校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勤工助学岗位管理,提高岗位工作效率,切实增强学生的爱校意识、岗位意识、责任意识,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启动我校2024-2025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工作。具体工作说明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说明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固定岗位。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主要从事用工单位的日常辅助性工作。

    二、申报办法

    1.各系、各部门需要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的,需填写《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学生处审核汇总后,统一报学校相关领导审批。

    2.《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需如实填写表格所有内容如所在校区、岗位管理教师、工作内容、学生申请条件、设岗地点等,各系、各部门岗位数量原则上不多于上一学年,如有特殊原因需增设请提供情况说明。申报时间为20249月4日前,电子版发至18811969@qq.com,逾期不再办理。

    三、岗位配置和管理

    1.为培养学生的爱校意识、责任意识、岗位意识,本学年勤工助学岗位的配置将按照“学有余力,双向选择”的原则,由学生根据学校公布的岗位设置情况和各岗位工作要求,自愿提出申请,经用工单位面试,实行竞聘上岗。

    2.勤工助学岗位配置原则上应安排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用工单位在招聘时应结合岗位工作要求、学生简历、课程安排、学生学年规划等全面考虑,一经定岗不得随意辞退或更换。

    4.用工单位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岗位管理教师,专门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的指导、管理、考核工作,对勤工助学学生进行岗位职责、业务知识、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固定岗位的劳动报酬,按学期核发,每学期期末,负责勤工助学的教师根据考核情况如实填写《勤工助学学生工作量统计表》,报送学生处,经学生处核定并报学校有关领导签字后,由财务处向学生发放劳动报酬。为了不影响学生学业,每生每月工作时间不应超过40小时。        

    请各系、各部门及鹿泉实践中心结合本单位实际需要及时报送岗位需求,共同做好我校校内勤工助学工作。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5918383

    附件:《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






学工部                    

2024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