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议
发布时间: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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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0日,学校召开2024年第11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第四次专题学习,围绕《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的通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十一章,一百堂党史课·党史中的纪律相关视频以及河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七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学校党委书记殷永桥、校长张广军、纪委书记王立新、副校长杨庆华、副校长卫进东,有关中层部门负责人、各党总支书记参会。党委书记殷永桥主持会议并讲话,副校长杨庆华做专题发言,其他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做交流发言。

殷永桥强调,新修订的《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共20条,此次修订增写7条、修改6条,是增写条文最多的一章,重点突出了责任担当、履职用权、工作作风、保密安全等方面,充分体现了新时代管党治党的新要求。《条例》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作了明确规定,为广大党员干部明确指出生活中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我们要严明工作纪律,提升职业素养,在培养奋斗精神上下功夫,不能只满足于当前的工作成绩和生活状态,缺乏持续进取的精神动力,要立足自身岗位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要践行生活纪律,树立良好形象,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力戒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纠正极端民主化问题,自觉用党规党纪约束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杨庆华表示,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条例》精神,以事不避难的态度解决“旧账”、及时止损,切实履责,将解决以往矛盾问题转变为未来发展动力,在解决“旧账”中建立“新功”;要充分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危害,自觉摒弃和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治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动真碰硬、务求实效;要坚持对党员进行全周期管理的与时俱进的要求,切实规范约束网络言行,促进党员教师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网上、线下一个样。

其他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也围绕学习内容交流了个人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