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发布时间:2020/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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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加下。

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全名为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会,是在中国共产党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委员会领导下,共青团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委员会具体指导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指导下,服务同学,建设校园精神文明,为使同学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而努力。”
第三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基本任务
第四条 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方针,促进广大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积极参与改革开放、做具有现代化科技文化知识、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跨世纪合格人才。
第五条 起到联系全院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学院整体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切身利益。
第六条 倡导和组织同学参与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
第七条 根据院党委、行政的中心任务,在团委的具体指导下,结合本院的特点,相对独立的开展工作,按照广大同学的特点和要求,组织全院同学开展志愿服务、学术讨论以及各类竞赛、比赛、晚会等文体活动。
第八条 充分发扬民主,密切联系同学,坚决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利益,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答复。协调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员工之间的关系。参与涉及学生的学院事务的民主管理,及时地反馈各种信息;协助学院共同创造良好的校园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广大同学的爱院精神,促进有学院特色的学风和院风建设。
第九条 加强与学院各部门、各兄弟院系的联系,互相交流经验,发展兄弟院系学生会及其他群众性组织和社会单位的友谊和合作,沟通学院和社会的联系,以便给同学们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中国共产党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委员会领导下和共青团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国家的法律、法令、院纪院规和本会的章程,相对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学生会设主席团、办公室、学习实践部、文体部、新媒体部、社团部等部室。在院党委的监督下、院团委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部门设置和职能。
第十二条 各部门发挥不同职能,遇到学院大型活动时,应统一协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四章 学生会各部门主要职能
第十三条 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团是院学生会的领导核心,主要工作职责是依据学院的各项方针政策,结合我院学生工作的实际,以“服务学校,服务学生”为核心,贯穿“以人为本,与时俱进,追求卓越,共创辉煌”的工作思路,组织、协调开展各项工作:
(1)主持召开学生会每月例会,了解掌握各部门的工作活动开展情况和内部管理建设情况。
(2)全权指导和监督校学生会相应部门开展的各项工作活动;为广大同学提供最满意的服务,力求在同学们当中树立最广泛的影响力和最高的满意度。
(3)对外大力宣传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加强与兄弟院校的学习交流,吸取优秀的工作经验和管理理念,促进学生会的完善和发展。
(4)团结学生会各部门、各成员。经常听取成员意见,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加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向心力,使成员们朝着共同的目标努力,以利于工作的高效的顺利开展。
第十四条 办公室:办公室的工作是协助主席团进行策划、决策工作,调查了解和监督学生会各部、各系学生会的工作落实情况,并及时反映存在的不足之处和问题所在。主要负责学生会例会和各系学生会联席会议的考勤工作和内容记录;院学生会的文件处理、存档及整理等工作;院学生会的值日工作,及学院广播室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学习实践部主要负责优秀学生会干部、学生会先进个人的评定,组织演讲比赛、参加组织辩论赛等活动,并负责学院学生活动的线下宣传;组织开展志愿公益互动。
第十六条 文体部负责学院文艺、体育活动,及时组织举办各类晚会培养锻炼同学们的艺术修养,加强对同学艺术情操的熏陶。 通过组织篮球联赛、足球赛、羽毛球赛等各种娱乐性和竞技性体育比赛,举办有关体育的各种讲座,达到增强同学体质、普及体育知识、提高同学们积极参与体育活动的热情,培养他们的体育意识。
第十六条 新媒体部负责更新两校区学生组织的新媒体平台信息、宣传展示学院动态、联系服务各校区学生,努力打造紧以人为本、反映时代的移动互联网宣传媒介;对学院各项活动进行跟踪报道,采集影像资料并编辑通讯内容;定期举办新闻采访调研等活动。组成我院的喉舌与窗口,向全体师生展现各校区院貌。
第十七条 社团部(暂时代理社团联合会职能)
第五章 学生会干部
第十八条 学生会干部是学生会开展工作的骨干力量。为更好的开展工作,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和积极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二)自觉接受上级领导,接受教师指导,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同学意见,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
(三)接受全体同学监督,实事求是,严于律己,起好带头作用;
(四)学习刻苦,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
第十九条 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可评比各级优秀学生干部,通过考核后可以给予适当的精神奖励。
第二十条 在特殊情况下,可申请辞职(书面)。在未经组织批准前不可自动离职,如自动离职,将视具体情况给予处分,并撤职。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干部任期内工作不负责或不符合学生干部要求的,经过核实,将受到相应的处分,分为:
(1)口头批评;
(2)警告;
(3)停职检查;
(4)撤职。
学生会干部有权参加讨论自己的处分的会议,并可申辩。
第六章 会员
第二十二条 凡是取得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籍、在学院就读的学生并承认本会章程,通过学生会纳新的同学均为本院学生会成员。
第二十三条 凡会员必须支持学生会工作,自觉履行义务,行使权利。
第二十四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的事务;
(二)通过正当渠道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二十五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参与本会的各项活动,完成各项分配的工作;
(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三)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完成学院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尊敬教职员工、团结同学、维护校院荣誉。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共青团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会
校级组织工作人员

详情见附件1
 
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选举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选举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委领导、团委指导下进行。
二、经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批准,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由5人组成。经大会主席团和全体代表酝酿,按照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提出委员候选人7名。 
三、应到会的正式代表有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大会的,方能进行选举。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在会议上进行差额正式选举,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五、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时可以另选他人,弃权时不可以另选他人。 
正式选举时,对赞成的候选人,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对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弃权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他人”栏内写另选人姓名,不再划任何符号。 
划写选票一律用碳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选票上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 
六、投票结束后,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选举结果,候选人获得赞成票必须超过大会实到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如在选举中应选名额的末位有多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时,则直接减少正式选举的应选名额。 
八、选举前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全体代表推选监票人2人,计票人5人,监督大会选举工作。监票人、计票人必须是本次代表大会代表,已提名为共青团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者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九、选举不设流动票箱,请假的代表不参加投票。 
十、大会在宣布计票结果、选举结果时,以姓氏笔画为序。
十一、选举中,如果发生本办法规定之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14日 
地点: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7楼多媒体教室 
(二)代表数量  45人 
(三)主要议程 
1、审议通过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院学生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草案)》 
3、选举产生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 
4、选举产生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院学生会主席团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候选人条件 
1、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在校学生。 
2、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不良行为和处分纪录。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学习刻苦,工作负责,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二)代表的构成 
代表的构成应具有广泛性、典型性和先进性,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个系部和各个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代表候选人人选中,应有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各级团学干部、各类先进个人和集体的代表,也要有普通团员、学生,具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其中,非院、系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 
(三)代表的产生 
代表选举过程要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确保公平、公开、公正,各部门应按照程序规范提名大会代表,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选举。基本遵循以下流程,根据代表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自下而上,反复酝酿产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经本部门团组织审核、党组织批准,报请大会筹备委员会审查通过后,由本部门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或学生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党委指导学生会工作情况
 

  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党委始终高度重视关心支持学生会工作,将学生会建设纳入学院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团委具体指导的工作体系。院党委定期听取校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校学生会重大事项,并将其作为为党育人的重要组织载体,在“三全育人”的大思政格局中发挥作用、形成合力。强调学生会要始终坚持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要把深化学生会改革作为正本清源、增强功能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学生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指导学生会谋划改革时间表,推进学生会更加聚焦主责主业、优化组织架构、精简人员规模、提升运行效率,形成院、系两级学生会组织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院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结合我院实际,按照《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研究制定《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20年工作要点》中提到,要持续推动共青团改革发展,加强新形势下的学生会和社团建设。
  学院召开的目的是有效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要结合实际,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学生会改革路径,并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反馈相关意见,充分发挥学生组织的育人功能。

 

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负责人

团委书记:王晓非(专职团干部)  团委副书记:吴超(专职团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