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
发布时间:202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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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6月3日下午,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竞秀校区二楼会议室召开6月份第1次集中学习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了会议,党委书记殷永桥主持会议。
    会上由宣传统战部负责同志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党委副书记赵云耕传达了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河北省教育工委关于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精神。
    会议指出《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组织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基础主干法规,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制定出台《条例》,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印发《条例》的通知,对学习宣传、贯彻执行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学院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中央部署,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
    会议指出,《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突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监督,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顽强奋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障。领导干部是党的执政骨干,“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必须作表率、打头阵。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扎扎实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意识形态工作。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要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坚守“主阵地”、种好“责任田”,把意识形态责任制全面落实到位。
    殷永桥在总结发言中强调,要充分结合学院实际,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省国资委党委、省教工委的有关指导意见充分落到实处,强化执行力,守底线、抓高线,强化追责问责机制,把学院的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工作、党内监督工作牢牢抓在手里,确保学院的团结和谐稳定,以优异表现向建党10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