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美公告

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标代理比选入围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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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标代理比选入围项目;

1.2 采购内容:3家选择招标代理服务机构,为我单位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1.3 服务期限:2年;

1.4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1.5 最高限价:根据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自行填报计费比例。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2.1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要求在保定设立公司或办事处,并提供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材料;

2.2投入到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20236月至今任意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2.3其他人员:投入本项目招标代理的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保险)。

2.4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完成备案。

2.5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6其他要求:(1)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比选文件领取

3.1 凡有意参与比选者,请于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领取比选文件。    

3.2 领取比选文件地点: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后勤管理处(107室)

四、比选时间和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4.1比选时间:2023年12月26日9时30分。

4.2 比选地点: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竞秀校区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4.3 比选申请人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申请书,比选申请书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4.4 比选申请书递交地址: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竞秀校区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名称: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地址:保定市瑞祥大街102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12-5918036

六、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官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