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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测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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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拟组织选聘测评工作,现将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评时间

20256159:00-17:30

二、测评地点

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保定市瑞祥大街102号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教学楼10

三、参加测评人员

    经人事处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电话通知进入测评。

四、测评方式

1.001岗位测评分为试讲、答辩等环节,每人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测评前有9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于面试前在命题室内由评委随机抽取确定。重点考察基本专业知识、教学方法、教学能力、思想政治素养、专业理论知识,实际应用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2.002岗位为结构化面试。每人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重点考察理论素养、临场应变、仪容举止、思想政治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实际应用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五、计算成绩

测评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直接淘汰。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场打分,成绩每次均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测评成绩。成绩当天在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公示栏公示。学院按岗位需求名额、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选聘人员。

测评后,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均不予递补。

六、注意事项

1.测评时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并按公告要求参加测评。若考生未携带有效身份证,允许其参加测评,但测评结束须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到考点办照相备查,拒不照相者视为自动放弃。测评时如出现缺考、违纪等情况,其测评成绩以零分计算。

2.考生于8:00开始进场,8:30集中抽取测评顺序签,确定测评的顺序,届时未到者,其测评顺序在剩下签号中随机抽定。当天上午8:30仍未到达相应候考室报到的考生,取消测评资格,测评成绩以零分计算。

3.考生须按要求将所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考试资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存放至存包处。否则,一经发现,则视作违纪。

4.测评全程,除正常应试外,考生不得与考官接触。测评时,只报测评顺序号,否则视作违纪,测评成绩判零分。

5.考生测评结束后,可离开考场、考点。

6.考生应自觉遵守面试纪律及有关注意事项,服从面试工作人员的安排。

政策咨询电话:0312-5918160(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53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测评试讲书目

 

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2025613